【扫黑除恶】刑事执行科 “四个强化”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察
时间:2019-06-04
来源:北林区检察院
编辑:刘靖东
录入:于苗苗
审核:隋岛
【字体:大 中 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重点围绕四个方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察活动。
强化日常检察,注重形成合力。刑事执行检察科把扫黑除恶”专项检察活动纳入日常检察范畴,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将涉黑涉恶类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察措施;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的监督,依法全面覆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本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强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加大对涉黑涉恶类罪犯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继续稳步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重点放在对涉黑涉恶类罪犯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该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彰显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