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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刑事执行科 “四个强化”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察

时间:2019-06-04

来源:北林区检察院

编辑:刘靖东

录入:于苗苗

审核: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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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重点围绕四个方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察活动。


        强化日常检察,注重形成合力。刑事执行检察科把扫黑除恶”专项检察活动纳入日常检察范畴,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将涉黑涉恶类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察措施;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的监督,依法全面覆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本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强化职能作用,注重线索摸排。由于没有驻所职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发现案件线索处于相对劣势。但北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把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合理延伸法律触角,将案件线索的发现融入日常与罪犯、和对在押人员羁押性必要审查及对社区矫正人员谈话的工作之中,对于检举揭发的线索进行初步摸排,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增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社区矫正检察,注重提升社区矫正效果。继续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考核、奖惩、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等执法环节的监督,重点监督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入员衔接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机关是否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教育矫正是否及时有效,违规违法人员是否及时纠正查处,并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特殊帮教机制,以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对涉恶涉黑的缓刑再犯罪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进行排查,如对沙某某等13人涉恶案件中,其中有五人是社区服刑人员。



      强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加大对涉黑涉恶类罪犯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继续稳步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重点放在对涉黑涉恶类罪犯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该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彰显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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