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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协作齐发力,提质增效促共赢——省院第十一调研组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调研指导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

时间:2023-10-31

来源: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于苗苗

审核: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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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第十一组组长陈军、组员马畇峤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贤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连生,副检察长左树亮的陪同下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开展调研和座谈。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永春和相关科所队的领导以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干警参加了座谈。


      陈军组长一行先到驻公安法制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地查看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开展数据共享情况。工作人员向陈军组长介绍并演示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登录与案件查询流程,汇报了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对接情况。陈军组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是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法办案系统,切实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开展,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配合推进办公室各项职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随后,陈军组长和参会人员围绕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沟通与配合进行了座谈。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永春和相关科所队领导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办案工作中提供的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导,以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案件会商制度给予了高度认可,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研讨。赵永春副局长表示,针对新警多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充分依托侦协办这个平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检察机关多沟通多联系,提升案件质效。
      通过此次调研,陈军组长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是强化检警协作、推进执法规范、确保案件质效的有效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动监督与协作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在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的基础上,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充分的社会评估,保证案件捕诉质量,以释法透理的精准化监督实现依法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有机统一,着力实现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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