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会商共克难,确保案件高质效——省院第十一调研组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调研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3-11-02
来源: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于苗苗
审核: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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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第十一组组长陈军、组员马畇峤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主任赵雪圯、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贤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连生,副检察长左树亮的陪同下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和座谈。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建春、协管刑事审判工作的三级高级法官孟红彪、刑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焦玉民、刑庭副庭长林春芳、张波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
陈军组长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主要听取基层审判机关对刑事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对此任建春院长表示,新一届的法检党组既配合密切,又相互监督有力。焦玉民庭长从诉前羁押率的指标是否符合基层审判工作实际阐述了部分案件诉前羁押的必要性。林春芳副庭长提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应适当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否则在法院审理阶段认罪及达成和解的案件,之前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相对不精准,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张波副庭长提出“两卡”犯罪中罪名的认定及精准量刑缺少检法上级院的指导,在实践中部分案件有争议和分歧。王一法官提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的轻缓刑考核不符合办案实际,导致个别案件双方争议较大。
最后,陈军组长表示感谢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的支持,明确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要依法办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时改进工作中不恰当的考评指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军组长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主要听取基层审判机关对刑事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对此任建春院长表示,新一届的法检党组既配合密切,又相互监督有力。焦玉民庭长从诉前羁押率的指标是否符合基层审判工作实际阐述了部分案件诉前羁押的必要性。林春芳副庭长提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应适当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否则在法院审理阶段认罪及达成和解的案件,之前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相对不精准,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张波副庭长提出“两卡”犯罪中罪名的认定及精准量刑缺少检法上级院的指导,在实践中部分案件有争议和分歧。王一法官提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的轻缓刑考核不符合办案实际,导致个别案件双方争议较大。
最后,陈军组长表示感谢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的支持,明确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要依法办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时改进工作中不恰当的考评指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