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高考 | 绥化市、区两级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检查
时间:2021-06-02
来源: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靖东
录入:于苗苗
审核:隋岛
高考考期将至
高考考点周边食品安全
成为家长们最为关切的问题
5月31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北林区人民检察院与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高考考点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保障高考考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拼搏百天的高考学子保驾护航。
协调会商,明确检察主体责任
绥化市、区两级院与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议,组成专项检查小组,明确此次专项检查地点为一中、二中、七中、九中周边商店。座谈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孙婷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准确界定公共利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公益诉讼案件的范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敏锐发现线索,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王淑萍表示,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由分散办理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这是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今后两家单位要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饮食的成长环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吕飞表示,我们与市、区两级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联手出击开展校园周边检查行动,是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执法履职中的协作配合,依据各自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凝聚保护合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守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实地走访,扎实开展高考考点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针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以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是否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标志是否张贴在显著位置等问题。
“请跟我们说一下食品加工流程。进货时是否查看产品合格证?”每到一处餐饮店,检查小组工作人员都督促落实各项餐饮加工标准,确保餐饮服务场所后厨净、餐具净、餐桌净、地面净、厕所净。
加强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食品安全知识
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广大市民朋友可以拨打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0455-8281563。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有我们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