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之光守护青春 法治力量向校园霸凌说“不”
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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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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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丹凤
12月5日,正值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筑牢青春防线,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北林区家庭指导中心深入绥化市第六中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将宪法原则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具体法律保护相结合,聚焦反对校园霸凌,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注入坚实的法治基因。
宣讲伊始,检察官向同学们阐释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检察官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六大保护”体系,正是宪法精神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最直接、最全面地落实,为每一位同学的成长之路铺设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针对当前校园中备受关注的校园霸凌问题,检察官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详细剖析了校园霸凌的不同形式对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伤害,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红线。检察官明确指出,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反对和遏制校园霸凌,正是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每一位同学基本权利的具体行动。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书籍及宣传手册。这些资料内容生动、图文并茂,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并以案例形式告知学生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霸凌、网络诈骗等常见问题。手册小巧便携,方便学生们课后随时翻阅,将法治课堂的“知识点”带在身边,让法治意识从短暂的宣讲延伸为持久的滋养,成为学生们触手可及的“法律宝典”。
此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将宪法知识转化为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认知,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对校园霸凌的辨别与抵制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对宪法和法律的感受更加深入,对如何应对校园霸凌有了更清晰地认识。法治的种子已在心田播撒,相信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远离阴霾,向阳而生,健康成长。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北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