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北林区公检联合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同堂培训
时间: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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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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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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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3月31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公检双方刑事业务部门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同堂培训。

本次培训,公检双方办案人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等核心要点,以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为提升办案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公安侦查办案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
下一步,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服务北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