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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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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苗苗

编辑: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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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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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切实掌握和把握其精神实质,1月15日,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通过集中研学、分享心得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贤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及《实施办法》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不等不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提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悟《条例》及《实施办法》精神。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领读领学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同时落实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抓好《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持续深入思考谋划新时代北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要以《条例》和《实施办法》为指导,在“四大检察”中守正创新,充分释放科技赋能检察效能。

下一步,北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精神,把学习《条例》及《实施办法》精神与开展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条例》和《实施办法》在检察工作中走深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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